產品質量認證的依據是認證檢驗機構對產品質量進行檢驗、評定所依據的標準與相應的技術要求。由于我國標淮體系中有國家標淮、行業標淮、地方標淮、企業標淮,不同產品有不同特征及特性要求,所以認證機構在開展產品質量認證的工作時,主要有以下幾類的依據:
1、對于一般產品開展質量認證時,應以具有國際水平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依據。對于現行國家標淮或行業標淮內容不能滿足認證需要的,應當由認證機構組織制定補充技術要求。對于這一點,《產品質量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體現出認證的水平和層次。
2、對于我國名、特、優產品開展產品質量認證,應當以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確認的標準和技術要求作為認證依據。
3、對于經過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加入了相應國際認證組織的認證機構(例如:電子無器件認證委員會、電工產品認證委員會)進行產品質量認證,應采用國際認證組織己經公布的、并己轉變化為我國的國家標淮或行業標淮為依據。
4、對于我國己與國外有關認證機構簽訂雙邊或多邊合作協議的產品,應按照合作協議規定采用的標淮開展產品質量認證工作。